圣拉萨路的前世今生

常见问题问答

发布:2018-04-05


耶路撒冷圣拉萨路骑士团成立于何时?
圣地骑士团首次记录是在一份1073年向耶路撒冷圣拉萨路骑士团捐款的遗嘱中。1112年,有一份路易六世赠送给法国圣拉萨路兄弟会的文件,具体提到耶路撒冷城外的麻风病院是在1128年至1135年间建成的。1234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承认了耶路撒冷圣拉撒路兄弟会。奥古斯丁统帅的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被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四世1255年颁发的诏书所承认。


法国君主制废除了圣拉萨路骑士团吗?
圣拉萨路骑士团最初是由教皇权威建立的,因此只能受命于教皇,而不是世俗或凡间的权威。1791年法国国民革命议会宣布废除圣拉萨路骑士团在(连同其他所有皇室授予的骑士团),但教皇和恢复的法国君主并未承认这种废除,他们继续承认骑士团。1825年,国王查理十世颁布法令,不再对骑士团授令,并“允许灭绝”。注意措辞:他并没有“废除”骑士团,因为只有教皇才能这么做。根据教会法律,只有在最后一名成员去世100年后,该教团才告灭绝。也就是说,最后一名成员在1856年前去世,骑士团在1956年才会灭绝。然而,圣拉萨路骑士团1841年在安提阿和整个东部的梅尔凯特(天主教)主教的保护下(教皇利奥十三世在1893年赋予了元首对奥斯曼帝国所有天主教徒的管辖权),并在1910年重新组建,因而避免了灭绝。因此,圣拉萨路骑士团在安提阿主教们的精神保护下已经170多年。


圣拉萨路骑士团是新的或复活的教团,还是老教团的延续?
一些评论家认为,目前的骑士团是一个始于1910年的新教会组织。但安提阿和耶路撒冷的梅尔基特(天主教)主教们一直坚持(最近的2012年凯沃拉尔宣言)他们在1841年就受到保护,并在此后一直受到这种保护。这是根据教会法律允许豁免灭绝的时间内(参见上面的问题)。1910年,在一群法国天主教徒的支持下,主教们重新组织(注:并不是一个新的教会)一个世俗化但仍然是天主教的骑士团,由一位统帅控制并受到主教的保护。希腊梅尔凯特教会承认罗马的首要地位和教条的权威,但保留他们自己的教规、礼拜仪式和特权,被称为“姐妹教会”,而不是在行政上隶属于罗马(选举他们的主教,而不是由罗马任命)。主教是自成一体的(以自己的权利统治,而不是置于他人管辖之下),因此有充分的权力承担保护者的角色。圣拉萨路骑士团是家长制的,而不是教皇制的。很难断言希腊梅尔凯特的主教们没有重新组织和拯救天主教骑士团。


天主教会对圣拉萨路骑士团是什么态度?
对此没有简单的答案。罗马教廷作为正式的梵蒂冈国家,不承认其他任何教团,除了它自身的罗马教皇骑士团和依附于它的狭义骑士团——即由最高教皇任命红衣主教担任统帅的马耳他主权军事骑士团和圣墓骑士团——这也是主权国家基于外交关系颁发命令。尽管如此,自1841年以来的神甫一直是安提阿主教。安提阿是天主教最高级别的主教之一,对奥斯曼帝国拥有天主教管辖权,而且许多红衣主教都是各个教区保护着。此外,在1992年,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多次正式接待圣拉萨路教团的高级成员,甚至在他的礼拜堂为该教团成员举行私人弥撒。彼得·班德尔·范·杜伦指出,我们需要区分罗马教廷(梵蒂冈国)和使徒教会(教皇作为教会的领袖和使徒的继承者)。因此,简而言之,圣拉萨路骑士团享有使徒的认可,但不是梵蒂冈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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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和欧洲人道主义大修道院院长克劳斯-彼得·波科姆骑士阁下GC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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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与梵蒂冈骑士团成员。


圣拉萨路骑士团不是未被梵蒂冈承认吗?
过去,梵蒂冈曾一度不承认圣拉萨路骑士团。然而,2012年10月16日梵蒂冈国务秘书修订并颁布了实际由罗马教廷认可的教团清单(基督教团、圣刺、圣·格雷戈里、圣·西尔维斯特、枢机教团、马耳他主权军事骑士团,以及圣墓骑士团)。没有另外的教团清单,现在的教团清单也不存在“造假”。梵蒂冈强调,世界上所有其他教团,无论是起源于最近还是基于中世纪,都是不被承认的。此外,作为由一个天主教徒建立,但如今世俗化的教团,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们不是唯一不服从教皇的天主教教团。
圣拉萨路骑士团的神甫是格列高里三世、安提阿主教,以及耶路撒冷、亚历山大和整个东方的主教、东方(罗马天主教)教会的高级天主教主教。圣拉萨路骑士团之前的神职人员是大主教米歇尔·佩尼西,他是西西里岛的大主教;红衣主教乔治·佩尔是梵蒂冈经济秘书处的长官,他像红衣主教诺贝托·里维拉·卡雷拉(墨西哥城大主教)和红衣主教阿尔贝托·苏亚雷斯·琳达(莫雷利亚大主教)一样,是圣拉萨路骑士团的高级牧师之一。我们与罗马教会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骑士团是不是分成了几个部分?
是的,20世纪70年代曾有过严重分裂,最著名的是塞维利亚公爵(西班牙任)的马耳他教派,以及布里萨克公爵(法国人)的巴黎教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歧在几年前根据《休斯顿统一协定》(2006年),以及维也纳和曼彻斯特(2008年)确认的《诺维奇统一协定》得到了正式解决。神甫鼓励团结,并在维也纳和曼彻斯特的总主教联合投票中选出了一位新的统帅(阿尔玛赞侯爵和塞维利亚公爵的堂兄唐·卡洛斯·杰里达·德·波旁)。在休斯顿(2006年)通过了一部新宪章,(在2008年进一步统一后)建议并接受宪章修正案。
不幸的是,其他团体至今仍未在统一进程之中。以法国为基地,被称为“奥尔良教派”和“圣拉扎尔国际组织”的分裂组织,曾一度受到法国王室奥尔良分支的保护。然而,在一份2014年1月31日的公报中,巴黎伯爵及其家人撤回了他们的支持和暂时保护。其他小型分裂组织通常也只存在于某个地方或区域的基地。总部设在英国的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医院骑士团-圣拉萨路教团联合大修道院最初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新组织,并不是历史上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的后继。


圣拉萨路骑士团是否拥有纹章和法律机构的承认?
仍在持续运作的世上最古老纹章法院——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高官、里昂勋爵法院院长苏格兰皇家徽章大臣——于1967年确认圣拉萨路骑士团在1672年之前已经拥有的徽章。它承认骑士团是老的圣拉萨路骑士团的延续。


骑士仍然是基督徒吗?
是的。圣拉萨路骑士团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一直是普世的,欢迎任何教派的基督徒而不仅仅是罗马天主教徒。它包括罗马天主教、新教、希腊和其他东正教,以及其他基督教教派。成员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分配相当均匀。非基督徒不一定是耶路撒冷圣拉萨路骑士团的成员,但可以被授予圣拉萨路的勋章,并且许多非基督徒君主已被骑士团所接纳。


骑士团何时世俗化(即在非政府组织管辖之下)?
人们错误地认为,1772年克莱门特十四世的诏书,宣布骑士团为世俗组织。然而,该诏书认为,骑士团的成员不能拥有教会的圣职,但它并没有改变骑士团仍在教皇管辖之下的事实。由于在1910年的重组之前,骑士团的法令和规章都没有改变,因此被认为是世俗化的日期。尽管罗马教廷没有正式表明不承认,但到了1935年还是因此放弃了管辖权。


骑士团在19世纪是否仍然被承认或活跃?
法国大革命的动乱看上去从礼仪上终结了骑士团。然而,这并不能阻止法王路易斯·斯坦尼斯拉斯·泽维尔,即后来的国王路易十八向圣拉萨路骑士团派出高官。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沙皇保罗一世、他的儿子和俄罗斯帝国的政府成员,以及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四世和瑞典宫廷的其他成员。骑士团的其他法国成员似乎在波旁王朝复辟期间被承认。1825年,当时的国王查理十世作为骑士团的保护者,下令不再授权骑士团,并“将允许其灭绝”。尽管如此,当1824年被骑士团承认的所有王室命令被撤销后,骑士团继续位列阿尔马赫皇家的官方年鉴,直到1831年。但是,骑士团的成员一直很活跃,并继续联合在一起。直到19世纪中期,骑士团的忠实成员仍然使用他们的旧头衔。1841年,骑士团被置于安提亚和耶路撒冷梅尔凯特(天主教)主教的保护之下,这可能引发了骑士团对1867年在巴勒斯坦海法建造卡梅尔山圣殿的支持(杜马斯记录于1843年)。


骑士团拉丁文格言的翻译是什么?
“Atavis et Armis”被普遍接受的翻译是“传统和徽章”。


骑士团的目标是什么?
圣拉萨路骑士团是一个功能齐全的基督教和医院骑士教团,最初是为保护在圣地朝圣的麻风病人而建立的。它还接纳了另外两个军事教团圣殿骑士团和圣约翰医院感染了麻风病的骑士和士兵。它如今继续在同一地区继续着的医院牧师使命。2011年,超过230万欧元(约300万美元)被用于医院牧师活动,包括支持临终关怀、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支持、救灾、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其他与健康有关的慈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约10%作为我们对12世纪麻风病历史任务的延续,用于印度、非洲、美洲、亚洲和南太平洋的与麻风病相关的护理和治疗项目。


为什么它仍然被称为“军事”骑士团?
这是1255年骑士制度建立时的名称,与十字军东征期间在圣地的活动有关,并保留下来。如今,我们之所以还称为“军事”,是因为我们作为一种普世的教团,为基督徒的团结而战。我们还争取为现代麻风病人而战——无论是实际患有麻风病的人,还是社会上受歧视、耻辱、弱势和被排斥的病人。我们的受益者和我们的工作涵盖所有宗教,我们的合作伙伴可能是穆斯林、印度教、佛教、犹太教或任何其他宗教(或无宗教),如同基督徒一样。尽管由“军事”这一历史称谓,但我们认为我们的工作是对和平的贡献。


骑士团总部在哪里?
传统的总部是起始于12世纪的法国博伊尼和马耳他卡斯特罗·蓝尊,它们已被完全修复并进入骑士团的档案。骑士团的所在地位于马德里的圣·多明戈·埃尔皇家修道院(统帅的驻地),管理层和行政办公室位于华盛顿特区。


耶路撒冷圣拉萨路骑士团是否得到哪些国家的政府官方承认?
圣拉萨路骑士团得到了匈牙利共和国、克罗地亚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的官方政府承认。
在匈牙利,这是基于1993年8月18日的协议。2008年9月9日的匈牙利官方公报指出:
“外交部表示,匈牙利基于国家间协议,与马耳他骑士团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这意味着马耳他骑士团就像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在匈牙利领土上享有外交豁免权和权利。
匈牙利与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耶路撒冷圣墓骑士团匈牙利修道院以及根据政府间协定建立的约翰尼塔骑士团的匈牙利分部保持官方关系。这些教团被赋予他们慈善活动所必需的某些特殊权利和便利。
除了上面列出的教团外,外交部与任何其他教团方面都没有正式或非官方的关系。”
2011年7月5日,匈牙利政府正式接受任命伊娃·尼里伯爵夫人为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匈牙利代表办公室的新负责人。
在克罗地亚,对骑士团的承认是基于1992年6月2日的UP/I-230-02/92-01/87法令,登记号为第514-04/02/-92-2,该法令“正式承认耶路撒冷军事和医院骑士团及其本身的宪章、条例和制度……”其中包括:
“第三条。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的成员有权在克罗地亚领土上以及在国外,根据骑士团和这些国家的法律和规章,穿戴他们自己的徽章、圣职标志和装饰。
在西班牙,教团在1940年5月9日(官方通讯社公告,第11号,第3177-3178页,1940年5月10日出版)被确认,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医院骑士团为官方机构及其在整个公共事务中具有重要性。它的结论是:
 “……其成员有权使用其章程第12条规定的徽章和标志。”
西班牙国防部于2009年1月13日授权,军事人员经官方许可后,可在军服上佩戴耶路撒冷圣拉萨路军事和医院骑士团的勋章。
此外,骑士团在其运营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根据当地相关法律被认可并注册为慈善机构。


圣拉萨路骑士团是否受到世俗的保护?
十字军东征时期建立的军事教团(包括圣约翰医院、圣殿骑士团和日耳曼骑士团)都拥有自己的主权。他们对教皇效忠,而不是对世俗。圣拉萨路教团一直有一个行使主权的首领。一般来说,对于1325年后由君主建立的教团,这通常是一个世俗主权。然而,对于在此日期之前建立起来的十字军教团来说,君主是大主教(他忠诚于教皇而非世俗)。圣拉撒路骑士团是1255年由教皇亚历山大四世所颁诏书和1565年由皮乌斯四世所颁诏书确认,授予骑士团相同的“特权、豁免权、司法豁免权、……特许权、补助金、处置权、荣誉权,已经或将给予耶路撒冷圣约翰教团的士兵……”(第165条和第166条)。在1567年皮乌斯五世诏书中,同样的权利在第68条中几乎被逐字重复。因此,骑士团的最高统帅明确地拥有与圣约翰教团相同的权利和特权(在那里,最高统帅一直被接受世至高无上的领袖)。罗马教皇保罗五世1607年颁布法令,认为卡梅尔山的教团“统帅应该世相同的民兵组织或教团的首领和君主……”(第二条)。克莱门特九世给红衣主教莱盖特·德·旺多姆的保密诏书中,将卡梅尔山和圣拉萨路两个教团合并。这两个教团的法令明确,并且这个联盟在1772年被确认为克莱门特十四军团:“……批准并确认同一事情……关于此前分别独立的教团,现在,在两个教团合并在一起的情况下,永远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文件证明统帅被认定为最高领袖,这一点既清晰又明确,而且有一种观点认为,骑士团需要其他一些首领毫无根据的,是基于1325年后君主家里教团的一个错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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